「安定化無害化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政策論壇訂於今(101)年12月15日(六)於環境督察總隊8 樓第1會議室(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 號)召開,將廣納各界想法,藉由論壇對談溝通方式,讓各界體認到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掩埋場所不足,釐清大眾對於陸地既有非法掩埋事件的疑慮,同時也說明填海造島(陸)政策之迫切、需求性。
過去國內致力於經濟發展下,同時也製造出許多事業廢棄物,雖然環保署積極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已具成效,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從96年的0.583公斤降至今年8月的0.446公斤,資源回收再利用率從96年42.92%增加至目前的60.16%,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率亦達8成。但是廢棄資源再利用受時間及空間因素的限制,常有去化不順暢個案發生,每年尚有380至700萬立方無法回收的不適燃廢棄物及營建剩餘物。目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已有廢棄物源頭減量概念,未來將在「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更明確規範。
以無害化及安定化的廢棄物填海造島,事實上在先進國家是行之有年的做法,其中以日本及新加坡為最值得借鏡,結合既有商港或工業區發展計畫,來創造新生國土,達到零廢棄的效果。我國溯自民國77年起,大林蒲南星計畫是臺灣首個以填埋都市設施廢棄物、營建廢棄土、中鋼爐石、台電煤灰、捷運廢土方為主之成功填海造島案例。填海造島(陸)是資源循環再利用中重要的一部分,把經過無害化及安定化處理後之資源物進行最終再利用的方式。填海造島(陸)並不是替代現有各種廢棄資源物去化方式,更不是短期內就倉促上路的政策,但是不適燃廢棄物去化處理問題,不論3至5年,甚至10年,終究會發生,這樣的規劃並不是要取代過去推動的源頭減量及再利用,而是作為事前的預防,希望能同時解決陸上填埋空間不足與減少抽砂填地問題。
繼環保署本(101)年8月4日(六)、5日(日)、18日(六)、19日(日)辦理「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計畫」公民共識會議,本次環保署為建立中央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及產業之互動機制,於12月15日辦理「安定化無害化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政策論壇,廣邀部會首長、地方首長、學者專家、環保團體、事業單位及公會、民意代表等各界人士與會討論,共議填海造島(陸)相關議題。
該日論壇,環保署長沈世宏將親自出席並全程主持,議程規劃「現況需求與政策規劃」及「計畫執行與環境保護」兩大主題、八篇議題報告,由環保署廢管處說明填海造島政策及料源評估、經濟部工業局說明工業廢棄物產出管理及填地料源案例分享、中鋼集團說明爐石資源化推動計畫、高雄市政府南星計畫等,透過各項議題研析、專家學者、環保團體、事業單位參與與談及媒體互動詢答,充分溝通及說明填海造島(陸)政策的意涵與需求性。
現階段為配合振興當前經濟,避免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妨礙經濟發展,填海造陸(島)實為應積極推動之政策方向,不僅解決掩埋場之問題,亦能處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後剩餘物之最終處置課題,就填埋料源效益來看,配合開發案之後續土地利用規劃,對於環境應屬顯著正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