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品管在執行稽查取締之樣品採樣或實驗室進行檢驗分析作業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大隊的檢驗團隊在93年默默的支援第一線的稽查業務,雖然受限於檢驗人力不足,但在環境樣品之檢測、環境品質監測與監督及稽查作業品質稽核之品保品管查核等工作上表現優異,對於環境品質及稽查公信力之維護展現優良成效。
中區大隊所屬環境樣品檢驗早已於92年3月1日即取得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之展延認證,符合國際標準組織ISO 17025之最新品質保證及品質管理規定,具備高品質之檢驗能力,足以確保稽查公權力之執行品質。該檢驗室93年度在環境品質方面共執行1,386件4,560項監測與監督工作;在樣品檢測方面共完成1,273件5,863項各類環境樣品之檢測工作;另外在稽查作業品質稽核方面亦執行40車(隊)次2556項之品保品管查核工作,樣品檢測之數據均符合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CNLA)所規範之品保品管要求,並在量測不確定度之誤差範圍。
93年該檢驗室更發揮團隊精神,配合檢察官的辦案需求,掌握樣品檢測時效,在規定時限內精準的完成包括苗栗縣南庄鄉再春窯業公司廢棄廠房遭非法棄置有機溶劑、彰化縣廣質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清理廢棄物、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段436-439地號土地非法堆置有害廢棄物等重大環保犯罪案件之樣品檢驗工作。
中區大隊強調,在爲民眾解決困擾的環境污染問題時,需有堅強及高品質的檢驗能力作為後盾,才能使民眾對環保機關執行公權力有信心,例如在都會區與工商住宅混雜的生活環境,噪音及惡臭所造成的污染問題,發生陳情糾紛等案件非常多,對於游走法令標準邊緣的環保案件,如果沒有精準的檢驗數據,做為執行環保公權力的後盾,恐將無法達到民眾所期許的社會公平與正義;該大隊未來仍將秉持嚴格執行品保品管作業的精神,精益求精,為環境守護工作盡心盡力,一起捍衛青山綠水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