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皮革毛皮整治相關製程的事業,請小心廢棄物的清理及污染防治(制)等工作,因為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已鎖定中部地區60家製程會產生廢皮革屑的事業,訂定專案管制稽查計畫,列為農曆年後執法重點對象。
環保署表示,皮革毛皮整治業在鞣製製程中會將原料浸泡於鉻鞣劑中,利用三價鉻離子使生皮轉化成穩定不會腐壞的物質,所以常造成下腳料及廢水中含有鉻離子成分,依稽查經驗,此類廢棄物所含重金屬鉻成分常會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中之管制值5毫克/公升以上,而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皮革削邊皮、皮粉應先經蒸製皮革粉回收中間處理。
為加強管制該等可能被業者「忽略」而視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今年初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特別訂定「中部地區皮革毛皮整治業別事業廢棄物專案稽查計畫」,在中部苗栗到嘉義的8個縣市中鎖定了60家業者,自農曆年後起開始強力稽查,稽查重點包括:業者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是否已清楚交代廢皮屑及廢水污泥之屬性及清理方式,廠內廢皮革屑貯存有無造成污染,及清出廠外時有無依法令規定上網交代去向等,所以,稽查人員除會在廠內外查核業者的各項污染防治(制)措施外,也會要求業者出示廢皮屑流向的證明文件,一但查有違反規定者,均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告發處分,並限期完成改善。
環保署同時表示,這項特定行業別的專案稽查行動,倘稽查發現業者未領有工廠、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疑屬違章建築者,除會請經濟部工業局及相關單位輔導外,也會請有關單位針對業者是否涉有稅賦、勞工、消防安全等問題一併處理,因此特別呼籲業者應遵守政府各項規定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