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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商港海污防治評鑑 高雄、馬公、臺中榮獲特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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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00-11-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環保署辦理商港海洋污染防治評鑑, 9月中針對全國基隆港、臺北港、蘇澳港、臺中港、花蓮港、高雄港、安平港、馬公港、布袋港等9處商港,邀請交通部、海巡署、地方主管機關及專家學者組成評鑑小組,至各港區現地評鑑查核。結果顯示各港區環境清潔狀況良好,且依規定辦理收受船舶廢油污水及廢棄物之工作、配置海污應變設備並定期辦理訓練及演練等工作。

環保署表示,本項評鑑工作是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辦理,內容包含三大面向,在環境整潔現況項目包含港區陸域垃圾清潔度、港區水域垃圾清潔度、港區垃圾收受設施整潔度;污染收受與防止設施項目包含廢油收受設施設置完整度、資源回收及分類、加油站及修造船廠設置污染防止設施;管理制度及執行措施包含港區水質監測制度、港區陸域水域巡查清潔制度、廢油回收管理制度、廢棄物最終處理措施;另商港區之主動投入或創新作為亦納入評分。

經過本年度評鑑結果顯示,各商港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現況良好,在持續推動相關工作下,則商港區域環境「不腥、不臭、不髒、不亂」,作業水域「無垃圾、無油污、水質清澈乾淨」是可持續達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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