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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柴油車調修補助再延長 籲車主攜手維護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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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12-12-25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環境部於112年12月25日公告修正「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延長補助期間至113年底,補助上限則維持新臺幣8萬元,呼籲老舊大型柴油車車主把握機會,盡快申請補助,並調修您的愛車,在為生活打拼的同時又能改善空氣品質,一兼二顧!

環境部表示,1至3期大型柴油車總空氣污染物排放占所有車輛的20%,故自108年起推動1至3期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車主只要至環境部認證保養廠進行引擎系統、噴射泵浦與噴油嘴(3擇1以上)及清除積碳等調修,並經檢驗符合排放標準即可獲得補助,至今已有約1萬7千輛申請補助並完成調修,對改善空氣品質有一定的助益。

補助辦法原訂於111年底截止,後延長至今(112)年底,因目前1至3期大型柴油車仍有7萬4千多輛,扣除已申請過補助的車輛,並加計領有3期排氣審驗合格證,但出廠日期介於3至4期過渡期之車輛,推估有調修燃油控制系統需求者尚有約3,500輛,爰再次延長至113年底,希望擴大減污效益。

環境部說明,大型柴油車污染排放改善需多管齊下,除鼓勵與補助外,尚陸續推動空氣品質維護區及排氣定期檢驗等措施。各縣市政府可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車輛污染管制措施,迄今已有20個縣市劃設66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其中針對老舊大型柴油車訂有管制措施者有58處。另自11311日起,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至第46條規定到檢,卻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之柴油車,於限期修復且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之次年起,必須連續2年每年實施排氣定期檢驗1次,2次皆合格者,方得自第3年起免實施定期檢驗。

環境部呼籲未申請過補助的老舊大型柴油車車主,若符合申請資格者盡速提出申請,若不知道自己的車是否具補助資格,可上環境部「1~3期大型柴油車各項補助案件線上系統(網址:https://dvs.moenv.gov.tw/EPARDVWeb/Login/Login10130)」查詢,或電洽諮詢專線:(02)8512-4402。

有關本次修正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enews/),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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