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公布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及便利商店等四類通路年節禮盒包裝調查結果,發現糕餅禮盒及酒禮盒皆符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規定,但加工食品禮盒仍有約1成4有疑似過度包裝情形,其中以超級市場所販售的加工食品禮盒疑似過度包裝情形比率最高,達22.1%。而遠東百貨及太平洋崇光百貨則未發現有疑似過度包裝的春節禮盒。
環保署指出,「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去(95)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階段,規定糕餅禮盒、酒禮盒、化粧品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的包裝體積比值應在1以下,包裝層數應在2層(糕餅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3層)以下,今(96)年7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納入加工食品禮盒,包裝體積比值亦應在1以下,包裝層數在2層以下。
為檢視市售禮盒包裝改善情形,環保署於96年1月27日至2月4日期間,派員實地目視調查註1 前述四類銷售通路註2年節禮品的包裝情形。在調查的1003件禮盒中,糕餅類佔23%,酒類佔26%,加工食品禮盒佔51%,其中糕餅禮盒與酒禮盒尚無發現疑似過度包裝情形,但在加工食品禮盒方面,可能因為尚未開始實施管制,整體而言仍有約1成4有疑似過度包裝情形,其中以超級市場所販售的加工食品禮盒疑似過度包裝比率最高(22.1%),其次分別為量販店(20.7%)、百貨公司(9.8%)與便利商店(7.1%),主要不合格項目為包裝體積比值,分析其原因包括:禮盒內產品擺設過於鬆散(例如:白蘭氏冰糖燕窩禮盒、雀巢咖啡醇品禮盒、美珍香肉乾禮盒、大漢酵素禮盒、廣珍冰糖燕窩)、襯墊過高(例如:金安記金如意禮盒、七寶福金澤禮盒)。至於在年貨大街,環保署也發現部分乾貨禮盒有襯墊過高(例如:皇上皇臘味禮盒)及以飾條擴大禮盒的情形(例如:干貝燕窩鮑魚片禮盒),顯示業者尚有相當的改善空間。環保署特別呼籲加工食品業者趕緊配合法令改善包裝,今(96)年7月1日以後,若仍有過度包裝情形,業者將被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環保署同時展示數個過度包裝與環保包裝的產品對照。該署表示,「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實施後,禮盒過度包裝情形已有顯著的改善。以三多利酒禮盒為例,包裝體積較去年的舊包裝減少39 %,包裝重量減少22 %。此外,亦有部分加工食品禮盒提前符合法令規定,例如,李錦記XO醬禮盒的包裝體積較去年大幅減少76 %,包裝重量減少61%;大盛屋茶樂亭禮盒包裝體積也較去年減少14%,包裝重量減少12%。
環保署指出,各地環保機關已自96年1月29日起針對年節禮盒進行過度包裝的稽查,對不符合規定的禮盒製造或輸入業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對加工食品禮盒業者則進行勸導。而民眾只要運用「一多三少─產品分量多、包裝材料少、種類少、印刷少」的環保包裝篩選原則,即可避免購買到過度包裝的產品,除可節約自然資源外,又可減少後續廢棄物回收處理的困擾,既經濟實惠又環保,讓金豬年的春節「春到.禮到.包裝少來到」。
註:
1.目視調查標準:
(1)包裝層數:糕餅禮盒3層以下,其他禮盒2層以下。
(2)包裝體積:
A.單一材質禮盒:禮盒體積需小於內容產品總體積的3.1倍(糕餅禮盒體積需小於裸餅總體積的6.9倍)
B.非單一材質禮盒:禮盒體積需小於內容產品總體積的2.7倍(糕餅禮盒體積需小於裸餅總體積的6.0倍)
2.以各類通路94年店數前三大之連鎖業者為調查對象:
(1)百貨公司:新光三越,遠東,太平洋崇光
(2)量販店:家樂福,大潤發,遠百愛買
(3)超級市場:全聯,頂好惠康,松青
(4)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