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非法棄置及砂石棧場管理等問題,內政部已規劃未來20年收容營建剩餘土石方地點及量能;環境部也持續拓展營建廢棄物分類產出物,作為燃料及海事工程磚石填料,並與地方政府合作納管砂石棧場,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為解決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化問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於113年12月5日向行政院提交「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規劃未來20年大型開發工程、海域、陸域及港區收容營建剩餘土石方地點及量能,同時精進土資場與土方車輛管理制度,全面掌握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合法途徑。
環境部已於111年9月26日報行政院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與各部會共同盤點廢棄物量能,提出擴大去化、加強管理及遏止不法等強化措施,並在113年1月10日由行政院核定新增營建產出物管理,環境部與內政部合作,內政部負責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及去化;環境部負責營建廢棄物流向及去化。
此外,資源循環署為加速營建廢棄物去化,推動營建資源循環再利用,分類產出磚塊、混凝土塊等磚石類,可送至土資場或做為工程填築材料,並與交通部推動於港區填築,目前臺北港已開放收容民間工程土石填築;另外輔導鍋爐及水泥窯使用分類產出之廢木材。
對一般家戶產出裝修廢棄物管理,循環署與地方環保局合作,透過砂石棧場納管登記為簡易分類場,並輔導其轉型為資源循環處理廠。透過專業的技術分選,其製成的資源化產品,可回收再利用物料,目前全國簡易分類場共有51家,另輔導期間已有11家簡易分類場已有3家轉型為廢棄物處理機構、8家取得廢棄物清除機構貯存場。該署同步建置「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要求清除業者上網申報裝修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稽查人員於攔檢車輛時透過 QR Code 掃描方式,即時掌握產出量及流向,目前已完成法制草案研商程序,預計114年1月1日起分地區分階段實施。
配合淨零排放趨勢,環境部亦全面盤點檢討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除周延法治體例外,將以全新思維整合減量、回收、再利用等環節替代原物料,透過循環採購建立循環商業模式,建立資源永續循環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