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提昇國內石油運輸、使用及生產之業者海洋油污染防治處理技術及緊急應變能力,俾針對意外洩漏油事故,能適時掌握時效並採取有效應變措施,降低海洋產業受危害層面,以維護海洋、海岸生態永續性並確保國民健康及生命之安全,特由該署環訓所訂於本年9月19日至23日及10月3日至7日,分二期於海巡署台中清水營區訓練基地辦理「海洋油污染防治及處理緊急應變操作人員講習班」。
訓練對象為第三級應變之環保機關、海洋油污染相關權責部會災難搶救人員,包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商業港、工業港所在地方環保局、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中、南環境督察大隊等業務相關承辦人員,並要求從事石油化學品使用、運輸或生產之石化業者,派相關人員參訓。訓練課程包括:海洋污染防治相關法規、洩漏事故中石油變化、影響與溢油量評估、清理、重大海洋污染決策支援系統及操作、溢洩油之機械圍堵與回收、溢洩漏油除油劑作業(含生物處理)與現場焚燒、實作與觀摩(包括汲油器操作、儲油囊操作、防護器具操作、充氣式及浮體式攔油索布放及外海油污圍堵回收、各種作業型式及模擬操作之安全注意事項、油污染處理設備說明及緊急庫房觀摩、回收、漏油證據保全及採樣方法、廢棄物清除之現場消毒及安全評估等)相關專業及實務訓練。
環保署表示,該署有信心藉由本項理論與實務並重之訓練,能強化及增進參訓學員對海洋油污染防治處理技術及緊急應變能力,以培訓國內海洋油污染防治及處理緊急應變操作專業技術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