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三至五月是沙塵暴發生的旺季,加上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資料顯示,近期空氣品質有不良趨勢,為改善懸浮微粒偏高情形,以懸浮微粒為主要指標污染物,降低台南地區空氣污染指標值(PSI),環保單位近將針對產生大量懸浮微粒污染物之公共營建工程加強稽查。
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表示營建工程產生之空氣污染物以逸散性粉塵及懸浮微粒為主,多源自於砂石堆置、地面裸露、運輸車輛等因素,其懸浮微粒污染物約佔台灣地區懸浮微粒總量的60~70%,道路工程又占營建工程懸浮微粒排放量的24%,由於近來中山高速公路拓寬、高速鐵路等重大工程陸續啟動,都明顯影響工程所在地之區域空氣品質狀況,為達到全方位防制污染之效果,除稽查營建工地是否有空氣污染行為外,並重點查核工地周界的圍籬設置、物料堆置輸送、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的防塵措施、車輛離開工地時車體及輪胎是否清洗乾淨、車斗是否密閉或具防塵網及是否設有防止載運物料掉落、泥水滴落污染路面等設施。今年以來,已稽查發現中山高速公路員林至高雄段、台南都會區路段拓寬工程營建業主未依規定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依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告發在案。
因此,該大隊表示今年將鎖定中山高速公路拓寬、高速鐵路車站及聯外道路、快速公路、台南科學園區第二期基地開發及區內事業廠房興建等大型營建工程加強稽查,並提醒營建業主及工程單位,應落實工程之相關污染防制措施,善盡維護環境之責任,一旦遭取締告發,營建業主將被處以最高可達100萬元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