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於4月26日頒獎表揚臺北市、高雄市、桃園縣、新竹縣、雲林縣、嘉義縣與澎湖縣等7個地方環保局,獲評列為100年度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績效考核結果特優縣市,另有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花蓮縣與台東縣等5個地方環保局獲評為分組表現績優。
環保署表示,每年環保署都針對地方環保局在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執行績效進行考核,考核項目共有6項指標,包括整體規劃與排放量管理、地方特色與區域管制、行政服務及管制、空氣品質改善、民眾反應及滿意度及行政配合等。100年度評比方式考量各直轄市、縣市資源分配與運用之不同,首次將考評結果綜合評比特優者依直轄市、本島縣市及離島縣市3組分別評比。環保署說,本次直轄市組獲評為特優者取2名,為臺北市與高雄市;本島縣市組獲評為特優者取4名,為桃園縣、新竹縣、雲林縣與嘉義縣;離島縣市組取1名由澎湖縣獲評為特優。另全國地方環保局(已獲特優者除外)並依污染源類別分組表現優異者評核為分組表現績優,獲獎者分別為:空氣品質管理規劃組為臺中市、固定污染源管制組為新北市、移動污染源管制組為臺南市、空氣品質淨化區組為花蓮縣及臺東縣。
環保署特別強調,在地方環保局的努力下,100年全國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PSI>100)所占比例為1.38%,為近幾年來空氣品質最好、改善幅度最大的一年。根據100年全國一般空氣品質統計結果,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PSI>100)比例,較99年之1.44%改善幅度為4.2%;其中100年指標污染物PM10為0.42%與99年持平,臭氧則由99年1.02%降低至100年0.96%,改善幅度達5.9%。在全國七大空品區中,花東及宜蘭歷年不良站日數發生比例皆遠低於其他空品區,空氣品質良好。西部五大空品區,100年度PSI>100比例均較99年度明顯改善,其中又以竹苗空品區改善幅度最大。竹苗空品區由99年的0.16%降低至100年度的0.11%,改善幅度高達31.3%以上;其次為雲嘉南空品區由99年度的1.86%降低至100年度的1.37%,改善幅度達26.3%;而高屏空品區由99年度的4.10%降低至100年度的3.81%,改善幅度達7.1%,顯示各空品區在地方環保機關致力於污染減量下,空氣品質有明顯改善。
環保署表示,100年度空氣品質雖已有大幅改善,但伴隨著環境負荷增加、氣候變遷顯著、長程傳輸日漸加劇等不利因素影響,空氣品質改善仍需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持續努力,方能有更進一步的成效,環保署將與地方政府繼續從法規面、制度面等進行檢討,並持續為維護空氣品質改善進行合作,以符合民眾期待、維護國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