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行政院環保署執行的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依法拆除補償工作可申辦至十一月底,造成原未申辦的養豬戶誤認開放再申請,該署鄭重澄清該計畫之申辦期已於去(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逾期未申辦者,已不予受理。
環保署表示截至九十年十月十五日止,已有九七.六%養豬戶(場)完成拆除工作,八○%養豬戶(場)已領取補償費,尚未拆除之養豬戶有五十七家大型養豬場因規模較大,需較長時間遷移、拆除,專案延長至十一月底完成拆除。為確保已拆除者不再復養,及督促尚未拆除、未申辦者停止養豬行為,該署已成立前進指揮所,展開大規模稽查行動,以使高屏溪等五大流域水源水質澈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