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為防範廢棄物非法載運及傾倒造成環境污染問題,每月均於中部地區以不定期不定點方式,執行廢棄物清除車輛路邊攔檢勤務,以遏止廢棄物非法流布,94年第一季共計執行15次、攔檢422輛次,告發5件。
環保署表示,近年來經濟持續成長,國人每人每天約產生0.7公斤的垃圾量,除了民生垃圾外,產業機構產生的工業廢棄物也在遽增,而國內由於環保意識抬頭,使得各地廢棄物處理(置)場設置困難,對於每天產生的大量廢棄物,在清理時如果沒有適當的管制及規範,可能遭一些不肖業者勾結不法清除公司,以很低成本,任意載運到郊外人煙稀少的地方棄置,衍生環境污染事件,因此該署以不定時點,於路邊攔車突擊檢查方式,抽查廢棄物載運車輛是否符合規定。
中區大隊表示,路邊攔檢對象為行駛在道路上的清除車輛,路邊攔檢重點為廢棄物載運車輛有沒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等的證明文件,以確保廢棄物從產生源到最終掩埋場,都能經過妥善的處理,路邊攔檢地點選在中部地區主要道路如高速公路、橋樑要道,工業區外環道路等路段,如果發現廢棄物流向交待不清或產源不明者,將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9條第2款規定,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同時追究產生源事業單位連帶責任,以有效管制事業單位上網申報及確實填報廢棄物聯單管制作業,杜絕非法清除業者清運廢棄物,亂倒污染環境之行為。
環保署也呼籲民眾多注意周遭的環境,如發現環境污染事件,請逕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全國環保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署網址:http://www.epa.gov.tw),並提供照片或其他可資佐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將有機會獲得5千元至20萬元的檢舉獎金,以共同維護國民生活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