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貫徹公權力 彰化5家業者違反停工命令遭移送法辦

:::
其他
94-06-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 ]

為澈底杜絕重大環境污染源,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針對彰化地區鎖定因違反環保法令遭處停工或停業處分之業者,展開監控巡查行動,今年初以來有6家業者遭告發處分,其中5家業者因違反情節重大移送地檢署偵辦,環保署表示稽查仍持續進行。

環保署表示,中區大隊聯合環保警察隊人力,針對彰化地區前因違反環保法令情節重大,遭彰化縣政府處停工、停業處分之重大污染源事業,在不分假日或夜間不定時進行追蹤複查結果,經4個月下來已查獲6家業者違反環保法令規定,包括金屬業、電鍍業、染整業及製革業等高污染源行業,其中5家業者因未遵行停工命令,且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屬情節重大,負責人遭移送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針對業者違法事實由彰化縣政府依法處分並限期改善。

環保署強調,事業不遵行主管機關所處之停工、停業命令者,可處負責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業者千萬不可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外,也再一次呼籲各事業主應針對本身製程加強各項污染防治(制)設備,並妥善操作,以防止污染情事發生。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