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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針對我國電動機車發展現況及推廣模式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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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5-3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有鑑於近年來國內低污染機車技術有長足之進步,不僅有廠商研發油電混合動力機車、燃料電池電動機車,亦有業者以鋰離子電池搭配鉛酸電池為動力,有效解決車重、電池壽命及充電等問題,因此,環保署今(95)年度特別針對國內電動機車發展現況及推廣模式進行評估,以研究推動之可行性。

環保署表示截至94年底,國內機車登記總數已超過1,300萬輛,是民眾最主要的短程交通工具,已成為都會區最主要的空氣及噪音污染來源之一。為改善機車污染問題,最好的方式當然是完全禁止機車使用,惟此目標並非一蹴可及,以其他交通工具取代傳統汽油引擎機車應是改善此問題的選項之一,因此電動機車即因應而生。

環保署表示電動機車係以電池及馬達為動力,其效率較汽油引擎高,即使計算電廠發電及傳輸等效率,電動機車之初始能源消耗每公里130Wh,亦僅有汽油引擎機車每公里312Wh之40%。另電動機車本身並無排氣污染,就算加計電廠的排放,電動機車的污染仍較少,其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量亦僅為一般汽油引擎機車的52.5%。除此之外,電動機車之加速噪音約為60分貝,亦遠低於機車三期噪音排放標準72分貝。至於一般大眾關心的電動機車舊電池回收問題,因其電池非車主可自行購買更換,必須由經銷商代為更換,只要要求電動機車經銷系統進行舊電池回收工作,應無污染環境問題。

環保署有鑑於上述電動機車的優點,曾於87年間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推動國內業者研發電動機車,並由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提供購車補助以鼓勵民眾購買使用。惟由於受限於當時的電池技術,國內業者研發之電動機車的車重、續航力及充電時間等,難以符合民眾使用需求,以致推廣不易,故於91年底該「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執行完畢後,即不再進行推廣及提供購車補助,改由經濟部工業局負責輔導業者進行技術研發。經過數年之努力,目前國內業者不僅已研發以燃料電池為動力之機車,亦有業者以鋰離子電池搭配鉛酸電池做為動力來源,可有效解決車重、電池壽命及充電等問題,並開始於澎湖縣及南投縣集集鎮等旅遊地點以出租方式供民眾騎乘。

環保署為了解國內外電動機車技術發展現況及研擬推廣模式,積極辦理「電動機車技術發展現況及推廣模式評估」工作,主要進行國內外電動機車發展相關資料蒐集、國內電動機車各項性能測試與比較,及電動機車技術發展現況及未來展望評估、電動機車最佳推廣模式及細部執行方案研擬等,以作為推動電動機車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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