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保護國內環境生態並積極落實各項環保法令,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奉 行政院核定正式成立環保警察隊任務編組,成立迄今,成果斐然,共計檢肅環保流氓(治平對象)二十件五十三人到案、取締各類環保犯罪案件計七六五件、移(函)送法辦二○一五人、查扣各類機具一二六三部。
環保警察隊成立之初,員額編制九十六名,並設立隊本部、第一、二、三中隊,分別配置於臺北市、臺中市及高雄縣鳳山市等地,配合協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所屬北、中、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取締環保犯罪,以確保國內環境生態免遭破壞,由於該隊在取締環保犯罪與檢肅環保流氓案件上,績效卓著,業經行政院同意於九十一年度續增派員額九十六名,目前該隊計有官警共一九二名。
該隊本職務協助立場,配合協助環保主管機關稽查取締,避免環境遭受污染及破壞,如發現涉及環保刑事刑責案件,由該隊負責查辦,如案屬行政告發者,則移請環保主管機關負責取締告發,執行取締查緝違反環保犯罪各年成果績效:
(一)八十八年八月至十二月共查獲五十八件、移(函)送法辦一六○人、查扣各類機具六十六部。
(二)八十九年共查獲一九二件、移(函)送法辦五六二人、查扣各類機具二三九部。
(三)九十年共查獲一七七件、移(函)送法辦四九四人、查扣各類機具三一三部。
(四)九十一年共查獲二七三件、移(函)送法辦六三四人、查扣各類機具五○七部。
(五)九十二年元月迄今共查獲七十五件、移(函)送法辦一六五人、查扣各類機具一三八部。
(六)檢肅環保流氓(治平對象)二十件五十三人到案。
環保署表示,當前所有環保犯罪不法業者,違法或以合法掩護非法,為牟求暴利,戕害環境,其犯罪並有組織化、集團化趨勢,彼此勾串通聯佈哨,讓警方及稽查人員很難在第一時間緝獲,但為維護民眾優質的生活環境,環保警察同仁將以更具體、更有效的作為,全力遏制環保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