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九天前,當我進駐墾丁,督導 「阿瑪斯號」擱淺漏油案,雖然千頭萬緒,但在各部會代表、國軍弟兄發揮了高效率的團隊精神,於本(二)月十六日十二時完成了第一階段清理工作,我們不因假日而稍感懈怠,旋即於十七日(星期六)在海博館,召集各學者、專家,徵詢渠等第二階段清除處理工作意見,目前已大致確定方向,一為潮澗帶以大自然分解力量,此一地區海象險惡,海浪拍擊力強,再加上日照強烈,紫外線強,有助於附著於礁岩上的油污的分解,研判依污染程度,區分成三類不等優先秩序,分別為海水幾乎沖刷不到處、海水部分沖刷處及海水經常沖刷處,予以自然有機的方式處理。因龍坑處生物敏感地區,除污工作以任何方式清除,所造成的生態衝擊,一定會比海浪沖刷、陽光照射、氧化等自然方式為劣。
至於潮澗帶以上地區,並朝任何可能有效處理方式,如微生物分解、高壓水柱清洗等方式進行除污,我們在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後,也發現近來所發展的油污分散劑,其濃度祇有洗衣粉、洗碗精的一百四十分之一,將實驗用於清除礁岩上油污,然後再用吸油棉擦拭,或者使用固化劑,可使油污剝落,而船公司需將第二階段的處理技術、時程送屏東縣環保局轉本署核備後執行。期待半年至一年,自然生態可恢復原來面貌。
這二天雖逢假日,但我們並未休息,星期六有60幾位施工,星期日則有110位工作人員施工,後續我們需優先處理的事項有:一、優先把目前存留於現場的油污清除。二、沿岸的浮油亦需撈起。三、撈起的污油送至中油處理。這些工作均需於一個月內處理完畢。
第三階段生態復育影響評估,但依國際慣例,理論的、抽象的、模式的估算損失,將無法獲得求償所以,我們在計算時必須有科學數據為依據,同時長期環境影響衝擊的研究工作,環保署將會同墾管處做好此一研究。
至於可能油污擴散擴散,環保署也協調海巡署岸巡總局、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另派遣 環保署督察大隊及平端縣環保局,不定時巡邏南灣海域,同時高港局也派遣高一0八拖船,每日定時兩次巡邏後壁湖至沙島,陸上也派巡邏車不定時巡查,以監視任何可能污染的發生。非常感謝鄉親鼓勵與協助,當然國軍弟兄的努力,亦銘感五臟,另有關因油污影響墾丁地區生態的影響,我們也請各部會展開調查,一一羅列,俾利往後向船公司求償的依據。
明(二十日)立法院將開議,我必須趕回參加,並處理重要公務,但此一工作絕不因我離開而稍有怠慢,在此我也向各位媒體好朋友、關心此一事件民眾及在地鄉親,我們跨部會小組一定會完成此一任務,「不達目的決不終止」,我也將此一督導的重大任務交給我的好同仁林達雄副署長,我也希望第二階段工作能像第一階段做的一樣好。
我會隨時回到墾丁這美麗的地方,來關心此一事件,在此感謝各位好朋友多日來給與我們的鞭策與鼓勵,我的同仁也說,下一次他們來墾丁時是親近陽光、海景、夕陽與這一切山光海色,享受渡假的情趣,而不是與油污奮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