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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好防制設施,中山高工程被鎖定為處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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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4-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由交通部辦理的中山高速公路員林至高雄段拓寬工程,因未依規定做好污染防制設施,常造成空氣污染情事,已被多個縣市環保局處分,並被環保署列為重點管制對象。

環保署說,有鑒於去(93)年造成國內空氣品質較前(92)年為差,其中部分原因是粒狀污染物所造成,尤其每年在一、二月間,粒狀污染物造成空氣品質不良之情形最為嚴重,在環保署採取多項污染管制措施予以管制後,今(94)年空氣品質較去年同期,已有明顯改善。

環保署表示,去年3月上旬,全國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約有200站日,今年同期只有50站日,顯示空氣品質的確有明顯改善,這雖與氣象條件、經濟景氣情況等因素有關,不過環保機關的努力,也功不可沒。以去年營建工程粒狀物污染管制為例,因景氣復甦,去年營建工程件數較前年成長10﹪,施工面積成長48﹪,粒狀污染物未控制排放量則較前年增加1萬1,000公噸,經環保機關嚴格管制後,去年排放量僅增加2,700公噸,顯示管制措施已發揮一定程度的減量效果。

此外,管理辦法自93年7月1日實施,同年9月1日正式開罰至今,環保機關已開出90多張罰單,罰鍰金額約新台幣800萬元,也有一定的嚇阻作用,現在營建業主大多已經知道,在營建工程進行期間,一定要依規定採行污染防制設施,否則會受重罰。

環保署強調,在受處分名單中,絕大多數是政府機關所辦理的公共工程,比例約占三分之二,其中以交通部辦理的道路工程遭開罰單的件數最多(如圖一),環保署已將它鎖定為優先稽查及管制對象。至於工程種類方面,也是以道路工程為主要違規項目(如圖二)。環保署表示,部分道路及管線工程緊鄰民宅,且施工區域狹長,如有污染,將嚴重影響當地環境品質,所以更應加強環境保護措施才對。

環保署說,未來將擴大管制面,加強其他逸散性粒狀物污染源的管制工作,以進一步提昇管制成效。該署也呼籲大家,環境是大家的,唯有大家做好污染防制設施,空氣品質才會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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