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發布「2017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報告」(下稱本報告),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 、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 等7種溫室氣體,統計數據與歐、美同步自西元1990年更新至西元2015年,歡迎各界有興趣人士上網瀏覽下載及延伸運用(http://unfccc.saveoursky.org.tw/2017nir/tw_nir.php)。
環保署表示,我國2015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263,138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按清冊部門別排放統計顯示,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結構仍以能源部門最高(涵蓋:能源產業(如電廠等)、製造業與營造業(如使用電力及熱能的工廠)、運輸(如公路及鐵路交通)、服務業、住宅及農林漁牧等),占比為89.82% ,其次依序為工業製程及產品使用部門7.79%、廢棄物部門1.44%及農業部門0.95%。
若以氣體別作分類,以二氧化碳(CO2)為大宗,占比為95.21%,主要排放來源是燃燒化石燃料,其次依序為甲烷(CH4) 1.91%,主要是從垃圾掩埋及污廢水處理產生、氧化亞氮(N2O) 1.58%來自工業製程與農業肥料,而含氟溫室氣體(SF6、PFCs、HFCs、NF3) 1.30%;、則是用於半導體面板等光電產業製程原料及冷凍空調設備的冷媒。
本次發布內容包括報告全文、統計圖表及中英文摘要,以利有興趣人士延伸運用,也歡迎各界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