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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創意文化,環保署即日起受理「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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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1-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為了行銷產品,廠商莫不挖空心思設計精美的包裝,包裝甚至被視為一種創意及文化的表現。但過度的包裝,也導致資源的浪費,並造成廢棄物回收處理的問題。環保署自95年7月1日開始實施「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規範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的包裝層數及體積,以導正過度包裝的現象。以去年中秋節為例,各地環保機關共稽查產品1,734件,僅有4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比率為0.23%,顯示市售禮盒大多數都已符合規定。

環保署表示,現行「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是以單一的包裝層數及體積比值標準,規範所有同類的產品,但考量產品及包裝不斷推陳出新,為避免以單一標準規範所有包裝,可能造成部分個案有過於嚴苛,或反而違背包裝減量及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等管制目的之情形,該署亦建立個案審查的機制,期能在降低包裝環境衝擊的前提下,兼顧包裝的創意及文化意涵。

環保署指出,申請個案審查的產品,必須較現行標準更能避免過度包裝,或更有利於資源回收再利用,或已避免過度包裝,但仍無法符合現行標準。申請者除需備齊相關文件、檢驗報告及說明外,另需向環保署繳納審查費每件產品2萬元。產品若通過環保署的審查,則可不受現行標準的限制,但須依照審查通過的同意文件內容進行產品包裝。環保署已成立「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個案審查工作小組」,由該署、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商業司、環保團體、消費者保護團體、學者及業者等代表共11名組成,將針對有特殊包裝需求之產品個案進行審查。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個案審查申請書、應備文件及作業流程等資訊,可於環保署「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網站http://www.epa.gov.tw/package下載,或逕洽環保署02-23117722分機2618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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