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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增列飲用水7項農藥管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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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3-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行政院環保署日前宣布未來三年內飲用水水質標準將增列7項農藥管制項目與最大限值,包括:培丹、陶斯松、大滅松、嘉磷塞、五氯酚、福瑞松、托福松。

環保署表示,增列的標準係於93年經審慎評估篩選出來,作為民國97年飲用水水質中預定增加管制之農藥。同時該署表示:自民國86年迄今飲用水水質標準中農藥列管項目計有13項。近年來農政主管機關已有許多新核准農藥產品上市,因此依據其使用量,毒性分類及殘留量,篩選出七種農藥並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計算方式以及各項農藥每日可接受之攝取量。初步評估建議在飲水中新增管制項目及最大容許濃度分別為:培丹(0.3毫克/公升)、陶斯松(0.003毫克/公升)、大滅松(0.006毫克/公升)、嘉磷塞(0.9毫克/公升)、五氯酚(0.001毫克/公升)、福瑞松(0.002毫克/公升)、托福松(0.001毫克/公升),作為未來飲用水水質增加管制的農藥標準。

環保署說,上述七項農藥標準係參考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等國的管制標準,該署將持續追蹤國外飲用水水質標準的管理趨勢並建立國內更成熟的檢測技術等配套措施,以適時整體檢討我國飲用水水質標準優先列管的農藥項目。對於已列管且持續使用的農藥(如:丁基拉草、2-4地、大利松、安殺番、滅必蝨、達馬松、納乃得、巴拉刈)並重新評估合理的管制標準,至於使用量極低或已禁用且近五年在全國水質監測數據中低於偵測極限者未來考慮刪除(如:一品松、靈丹、亞素靈、巴拉松),以確保飲用水合乎安全衛生,同時減少投入定期檢測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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