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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油品非汽油,污染環境又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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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6-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室 ]

環保署指出,所謂地下「汽油」,大部分根本不是汽油,而是由有機溶劑摻配而成,顏色呈白色,從外觀即可看出與一般汽油不同,該署因此將本次行動取名為「掃蕩白油」。地下油品含有大量甲苯、二甲苯等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而且由於地下汽油沒有添加清潔劑(Detergent),無法有效清除油路系統及進氣系統之積垢(Deposit),除了導致燃燒不完全,增加一氧化碳及碳氫化合物等排放量,造成空氣污染外,更將縮短引擎壽命,尤其對噴射引擎更為致命傷。而地下油品的辛烷值未控制,因此無法與車輛壓縮比配合,容易引起引擎爆震現象,除影響駕駛穩定性、傷及引擎外,也會造成燃燒不完全,污染空氣的問題。而使用地下油品將降低車輛起動性能,若摻配重質溶劑,則冷起動不易,使熱車時間增長,增加污染物排放量:若摻配輕質溶劑,則夏天或高速行駛時蒸氣壓太高,油管產生氣泡,造成氣鎖(Vapor lock)現象,油路不通而拋錨,影響行車安全。

另外,地下油品因不添加汽油常用的含氧劑—甲基第三丁基醚(MTBE),因此汽油含氧量低,無法有效削減有害氣體一氧化碳的排放,污染空氣;有的會加入醇類當含氧劑,但可能產生醛類污染,也會對環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根據中油調查,由於地下油品的價格比市售汽油每公升便宜約六元,頗受計程車業者及租賃車業者喜愛,加油點普設於汽車保養廠、洗車場,甚至有二十四小時專賣站,每年流入市面之地下油品粗估逾十萬公秉。

此外,環保署將於近期內公告交通工具使用不符合「車用汽柴油成分及性能管制標準」的燃料為污染行為,經查獲違反者,將處以五仟元至十萬元之罰鍰:換言之,未來除了處分販賣油品的業者之外,使用者也將受罰。該署呼籲運將朋友,為了自己愛車的壽命,行車的安全及環境的保護,拒加地下油品,以免觸犯法網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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