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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5月1日起環保署擴大列管營建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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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4-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為能延續擴大目前列管營建廢棄物之成效,自95年6月起即進行第二、三階段營造業擴大列管相關研商作業,至96年初完成與各機關及公會、團體之研商等前置作業,於96年2月27日正式公告第二、三階段營造業擴大列管條件。

第二階段營造業擴大列管條件,以興建工程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或屬拆除工程者為對象,將自96年5月1日起實施;第三階段之營造業擴大列管條件,以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或屬拆除工程者為對象,將自96年8月1日起實施;建築拆除業之條件為:非屬營造業,而對已領有拆除執照之建築物進行拆除工程者,且該工程屬自96年5月1日起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將自96年5月1日起實施。

環保署表示,該署於94年8月適時推動第一階段營造業擴大列管政策以來,現階段營造業擴大管制範圍,約達到全國應繳交營建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各類工程總數的10%(約5000處工地),而自政策實施20個月以來,統計營建廢棄物申報數量已突破100萬公噸大關,其中超過7成之營建廢棄物均採分類回收方式處理,符合原先推動加強管理營建廢棄物政策之目標。而96年5月1日及8月1日起第二、三階段營造業擴大列管條件及新增列管建築拆除業陸續實施後,預計將可增加超過1萬處工地納入管制範圍,展望97年營建廢棄物之申報數量,可望達到每年120萬公噸的水準。

隨著高速鐵路促成一日生活遊憩圈正逐漸顯現,位於高鐵車站沿線各城市,因地利之便同步帶領週邊區域房地產市場行情悄悄升溫,甚至吸引了國外買家的青睞,爭相組團來台投資房地產,此一趨勢必將成為國內營建市場持續發展的利基,而環保單位唯有持續公告擴大列管範圍,將大部分營建廢棄物納入管制範圍,才是達成營建廢棄物妥善管理的不二法門。

該署表示,雖然自94年8月起已有部分營造業納入以網路申報列管對象,但相對於全國超過一萬家之營造業(含土木包工業)而言,熟悉事業廢棄物上網申報管制作業者仍屬有限,故該署仍將比照第一階段擴大列管正式實施前之方式,於96年4月起陸續於各縣市辦理營造業上網申報說明會,希望能協助廣大營造業熟悉相關管制規定及申報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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