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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油污染應變能量再提升—環保署新建3艘除污工作船撥交海巡署投入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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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3-1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環保署林達雄副署長與海巡署鍾桐生副署長於今(13)日上午高雄港區碼頭共同主持新建3艘「海上除污器材載具平台工作船」撥交典禮,這3艘工作船投入油污染應變作業後,我國海洋油污染應變能量大幅提升,可即時、有效、安全應變油污染緊急事件。

環保署林達雄副署長表示,2001年1月阿瑪斯貨輪擱淺墾丁龍坑,漏油嚴重污染附近海域,當時國內因海洋油污染應變處理能力尚未建立,致未能於最短時間內有效將油污圍堵清除。因此,環保署隨即規劃購置充實海洋油污染應變處理設施,並加強海巡、環保及相關機關人員訓練演練,以提昇我國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能力。

據環保署統計資料,2005年海洋油污染通報事件達84件,包括蘭嶼油污染海岸、皇家太平洋號遊輪翻覆高雄港、永昌輪砂石船擱淺高雄彌陀、新加坡籍拖船擱淺台東海岸等事件,海巡署均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人員救助外,後續並與環保機關、相關單位進行洩漏油污圍堵、監控、清除工作,有效化解油污染海域危機,顯示逐步建置緊急應變能量已達到成效。

林達雄副署長說,為持續提昇海洋油污染應變能量,環保署於2005年新建3艘海上除污器材載具平台工作船,這3艘船是以2003年原先建置工作船為依據,並考量我國海域環境特性及除污作業之安全穩定性,檢討修改多項功能,包括船身加長至22公尺,動力加大為1200 PS,船速加快到11節及增加續航力到200浬,污油櫃容量則加大為20,000公升,並可攜帶佈放各式攔油索、汲油器等應變設施,海巡署規劃配置於北、中、南地區,預期發生油污染時可即時參與應變清除油污,達到安全、即時、有效之應變作業;此外平時亦可作為緊急應變教育訓練演練設備。

林達雄副署長強調,為有效整合各機關海洋污染應變資源,環保署今年將於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設置南部區域海洋污染防治緊急應變中心,統籌調度南部區域跨縣市、機關緊急應變人力及能量,強化區域通報及應變能力,將污染應變反應時間更加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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