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行政院環保署於本(96)年5月至7月間協助10縣環保局,檢驗國內24處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水源水質,檢測項目包括重金屬14項、農藥13項、揮發性有機物8項及一般性物理化學項目7項,合計42項,檢驗結果均合乎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且大部分重金屬、農藥及揮發性有機物均屬微量,遠低於管制標準。
環保署表示,目前列管的水源業者中,以自來水為水源的業者95家,以地面水或地下水為水源67家。因自來水水質已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故取用地面水或地下水之水源業者列為查察重點,經該署與地方環保局在列管67處水源中篩選出24處,由縣環保局採樣送檢,檢測的水源分布於台北、新竹、苗栗、南投、彰化、高雄、屏東、宜蘭、花蓮及台東等10縣。
該署說明,這次抽驗之業者,若以取用水源類別區分,取用地面水4家,而取用地下水20家;若以販售類別區分,包裝飲用水業者12家(其中11家已取得食品GMP認證),盛裝飲用水業者9家,兼作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業者3家。
環保署強調,對於水源水質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之包裝或盛裝水源業者,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作為飲用水水源,如不遵行,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已將業者資料建檔追蹤,並持續抽驗水源水質,業者也應本商業道德,自行定期檢驗水源水質,以隨時掌握水質狀況;不要取用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之水源,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環保署同時提醒消費者,國內自來水品質比以前更好,請儘量使用品質佳且便宜的自來水。民眾如需購水,應睜大眼睛,不要購買水源不明之盛裝飲用水,並請儘量選購有食品GMP認證標誌之包裝水。
對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水源水質若有疑問,可向當地環保局查詢或上該署網站(http://ivy1.epa.gov.tw/drinkwater/index.html)查詢安全飲用水等相關資訊;並可參閱食品GMP發展協會網站(認證食品查詢)(http://www.gmp.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