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媒體報導環保署對台灣鋼聯公司之戴奧辛排放,沒有輔導改善有明顯缺失,環保署針對此一報導特別提出說明。
環保署表示,在彰化縣線西鄉鴨蛋戴奧辛污染事件中,受到注意的台灣鋼聯公司,係環保署92年7月主動進行該公司戴奧辛排放之調查並促該公司進行改善。而此一期間環保署除一方面要求台灣鋼聯公司進行戴奧辛排放改善外,同時即一方面積極研擬管制法規,除蒐集國外相關管制法規並依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戴奧辛之排放情形,進行空氣品質模式模擬及風險評估,了解其最大著地濃度及致癌風險值,及控制技術之可行性等之法規研擬準備工作。該公司第1次檢測值偏高,即針對廢氣處理設備,進行排放改善工程,於92年10月完工。完工後該署即再次前往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平均濃度仍偏高,未見改善成效,環保署再促其改善。
該公司為使旋窯操作穩定,促進窯內完全燃燒反應,以穩定處理效率,減低戴奧辛生成,又採行對集塵灰進行造粒設備,於93年9月完工,環保署再次前往檢測,平均濃度仍高,顯示造粒廠對於戴奧辛排放減量成效有限。而環保署並於94年10月12日訂定發布「鋼鐵業集塵灰高溫冶煉設施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包括台灣鋼聯公司在內之既存集塵灰高溫冶煉設施,自94年10月12日起要符合9ng I-TEQ/Nm3排放標準,自95年9月1日起要符合1ng I-TEQ/Nm3排放標準,而若新設廠則需符合0.4ng I-TEQ/Nm3排放標準。環保署表示,對於台灣鋼聯公司戴奧辛之管制,不餘遺力,並無所謂沒有輔導改善或疏於管制之情事。
環保署指出,目前台灣鋼聯公司已於94年7月完成第1階段戴奧辛排放改善,環保署於今年2月14及15日至該公司進行戴奧辛排放稽查檢測,以確認其第1階段改善成果,其檢測值為3.59 ng I-TEQ/Nm3,符合現階段9ng I-TEQ/Nm3之排放標準。而在環保署積極督促下,台灣鋼聯公司戴奧辛排放已於95年6月提前完成第2階段戴奧辛排放改善,並於95年7月自行進行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其戴奧辛初步檢測結果為0.5 ng I-TEQ/Nm3,能提前符合95年9月1日實施之1ng I-TEQ/Nm3排放標準。
環保署表示,「鋼鐵業集塵灰高溫冶煉設施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階段戴奧辛排放標準,係自95年9月1日起要符合1ng I-TEQ/Nm3排放標準,環保署及環保局將於下個月新標準生效後馬上進行戴奧辛稽查檢測,若經稽查檢測有超過1 ngTEQ/Nm3標準之情形,將依規定處分,確保其戴奧辛排放均能符合排放標準。
環保署更進一步指出,除對台灣鋼聯公司戴奧辛之管制外,對於彰化線西及伸港地區之可能戴奧辛污染源,環保署均進行清查處理,並加強管制。環保署強調,該署相當重視彰化線西及伸港二鄉鴨蛋戴奧辛污染事件對鴨農及一般民眾之影響,對各項可能污染源均已採取有效之管制措施,相信經由各項之努力,將可還給彰化線西及伸港二鄉一個清潔無污染的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