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延續九十年對一百九十一座加油站及二十五處大型儲槽的污染潛勢調查,擴大調查站齡超過十年以上的加油站及大型儲槽工廠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形。本次共計調查彰化以南四百座加油站及全台一百七十二座大型儲槽工廠。結果發現有十九座加油站及八處大型儲槽工廠之土壤或地下水遭污染超過管制標準。環保署已於八月初將初步結果及污染項目通知各縣市環保局,要求業者採取適當措施。
十九座加油站中土壤及地下水均超過管制標準者有七家,地下水超過標準者有十一家,一家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土壤污染項目以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最普遍,地下水則以苯最常見。八處大型儲槽都為地下水污染,污染項目則與其儲存的物質有關,包括苯、氯乙烯、三氯乙烯及酚等。環保署指出,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已有業者採取土壤污染改善措施,因此在本次調查最後證實有污染的,接近總調查數量的百分之五,且以檢出地下水污染者居多。
環保署說,此次調查係經過三階段的篩選後,並鎖定污染潛勢較高的場址中最可能的污染點,以鑽機鑽孔篩檢油氣最高的樣品送實驗室分析,地下水亦設置標準監測井採樣品分析。檢測結果可證明是否有污染,至於污染的範圍與程度及是否污染至界外則有待進一步的調查。
環保署並針對受調查場址附近地下水使用狀況進行調查,初步了解並無發現居民直接飲用地下水的情況發生。惟該署為求審慎,已請受調查場址的環保局確實了解場址附近地下水使用情形,視需要進行必要的管制措施,以維護民眾用水安全。
環保署表示,針對相關的污染場址,業者應先進行儲槽及管線的檢查與維護,以立即終止可能的洩漏,避免污染持續擴大,並確認污染的範圍以進行改善。污染場址將依法公告為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如經評估有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時,將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惟如業者能及時採取適當措施,將污染減輕至管制標準以下,經環保機關查證屬實,得不公告為控制場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