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運用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查獲桃園市觀音區「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自操作,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於107年3月12日實施聯合查緝行動,現場查獲業者違反停工命令,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刑責規定,將可處負責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並由保七總隊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
環保署已於106年完成觀音工業區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布建,並與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成立專案小組,利用監測資料鎖定空氣污染排放熱區,掌握業者違法事證,同時啟動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
本案係從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監測平台發現,特定監測點及時段監測數值呈現異常狀況,經分析比對查獲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固定污染源操作過程中產生之空氣污染物直接排放散布於空氣中,嚴重影響周邊空氣品質。本案以不遵主管機關所為之停工命令,涉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刑責規定,將可處負責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並由保七總隊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
環保署強調,各級環保機關將不斷精進科技智慧稽查工具,同時也將持續結合相關單位執行聯合查緝,任何違法行為一經查獲,將面臨刑責及高額罰鍰,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此外,也籲請民眾協助,一旦發現有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通報環保署或各地環保局並提供線索,或隨時利用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來保護我們的生態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