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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合力再淨化新虎尾溪-環保署補助雲林縣崙背排水淨化工程今天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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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03-01-2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近五年環保署補助雲林縣第6處水質淨化工程-新虎尾溪崙背排水現地水質礫間淨化工程,今(22)天開工。環保署署長沈世宏蒞臨參加開工,展現本署持續關心雲林縣環境品質,並協助雲林縣政府改善污染。該工程經費6,500萬元,環保署補助75%計4,878萬元,將興建一座礫間接觸曝氣水質淨化設施,每日處理來自崙背排水的5500公噸污水。

沈世宏表示,新虎尾溪為環保署與雲林縣政府重點整治河川。環保署為協助改善新虎尾溪污染,除採行污染源管制措施外,還補助雲林縣政府辦理新虎尾溪人工濕地工程、新虎尾溪截流站工程,均已完工運轉,其中位於雲林農業博覽會的人工濕地,除處理附近社區的污水外,也是展場的重要景點,並蘊含豐富的生態。經過中央及地方共同努力,新虎尾溪水質從99年嚴重污染長度比例為29.9%下降至102年的10.7%。

沈世宏強調,環保署非常重視且支持雲林縣政府河川污染整治工作,五年來已補助6處水質淨化工程及稽查管制計畫經費約2億1,200萬元。在工程補助方面,除了新虎尾溪3處淨化工程外,亦對北港溪污染,補助辦理斗六市雲林溪截流工程、北港排水礫間水質淨化工程,已完工運轉。另外於去(102)年補助的「雲林縣雲林溪自然淨化系統工程(人工濕地)」,預計於103年度內可完工運轉。此外,還協助雲林縣改善養豬污染,補助處理豬糞尿之綠能沼氣回收中心規劃細部設計費900萬元,預期可朝養豬回收零排放目標進一步邁進。

環保署還說明,過去中央及地方共同的努力,已具體呈現在去年水質監測結果,嚴重污染長度已下降至10.7%。因新虎尾溪污染河段集中於中、下游河段,該現地處理設施完成後,可進一步改善該河段水質。未來,污染整治工作,配合雲林縣政府持續加速提升污水下水道建設及接管率,將可使雲林縣新虎尾溪及北港溪兩條重要整治河川之水質獲得改善,並塑造兼顧生態、教育、且舒適宜人的親水空間,展現農業大縣的新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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