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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垃圾亂入  全民一起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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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9-10-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近來全國各地發生橋樑或道路上方被偷丟垃圾進入河川的案件時有所聞,針對這些被偷倒的垃圾,將造成河川水質的污染,且隨河水漂到大海形成海廢垃圾,更造成海洋生態危害。為遏止此類案件一再發生,環保署除了請各縣市政府及水利單位加強違規行為查處通報外,另納入各縣市環保局河川巡守志工加強河川橋樑的巡查,也請民眾如發現污染行為可以將行車紀錄器影像,主動提供給環保單位進行追查,一起守護我們的環境。

環保署表示,為遏阻亂丟垃圾行為,該署將聯合各河川主管機關及各縣市政府一起加強污染行為通報機制,除已於本(10)月14日發函經濟部水利署轉知所屬各河川局,如發現經管橋樑邊有遭棄置廢棄物,請立即通報各縣市環保局查處;另該署也函請各地方政府對於經管之道路橋樑兩邊,如有遭棄置廢棄物情形,應加強稽查作為,該署也將結合警政單位路口監視器及車牌辨識系統,以車追人進行污染行為追查。

環保署再次呼籲,一般廢棄物、家戶垃圾或分類整理回收資源物後產生之一般廢棄物,應依規定交由清潔隊清除處理,不要貪圖一時之便亂丟,環保署與各縣市政府及水利機關將持續透過跨機關合作,揪出棄置廢棄物行為人,最高得以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6 千元罰鍰並限期清除處理,如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將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有不法利得亦將一併追繳,請民眾勿以身試法成為全民公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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