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的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第一批限制使用政策實施的第一天。各地方政府亦辦理宣導造勢活動,以宣示本項政策的推動決心。環保署呼籲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及民眾能共同配合本項政策的推動,共同為台灣的環境盡一分心力。
為減少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的使用,環保署採取源頭減量方式,推動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包含政府部門(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軍事機關)、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私立學校和公立醫療院所。根據統計,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共計約有七千七百三十九家,這些機關學校中,以服務員工、師生、病患為目的的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他販賣攤位,依法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請民眾配合使用可重複清洗的餐具。
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包含杯(不含杯蓋及盛裝飲料紙杯之封膜、杯座)、碗(不含碗蓋)、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的塑膠內盤等。但不包括裝填食物後,以商品形式封膜包裝,並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限制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政策的推動目的,是希望減少塑膠類免洗餐具的使用量與廢棄量,並鼓勵業者改用可重複清洗的餐具,配合清洗消毒設備,以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衛生。
今日為塑膠類免洗餐具第一批限制使用政策實施的第一天,各地方政府為宣示執行此項政策的決心,二十五縣市政府皆舉辦相關宣導造勢活動,環保署各處室主管也親赴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視察配合情形。環保署長郝龍斌也在上午前往臺灣大學、臺大醫院公館院區等地,了解實施情形。
環保署表示,於實施第一週內,環保署將會同各地方環保局到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抽查並勸導,十月八日起將嚴格執行,違反規定者將處罰新台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環保署呼籲,請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遵守此項政策,若民眾於上述場所發現違反規定者,亦可向當地環保局檢舉,共同配合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為台灣的環境盡一份心力。
據環保署統計,第一批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實施兩個多月以來,已稽查11,060場次,僅有五家違規,且皆已依廢棄物清理法處分。根據環保署八月底針對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所作的問卷調查,實施前後相較下,購物用塑膠袋使用量的減少比率達98.1%。
為推廣可重複使用的環保購物袋,環保署已針對第二批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包含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連鎖速食店及有店面的餐飲業)訂定環保袋製作補助辦法,上述限制使用對象可提出計畫向環保署申請補助製作環保袋,每一計畫補助最高可達新臺幣貳拾萬元,且以不超過該計畫總製作經費百分之廿為限。環保署表示,將以收件時間先後作為補助的順序,自今年九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總數新臺幣伍佰萬元額度用磬時,即停止補助。補助要點可至環保署網站www.epa.gov.tw/bag查詢。
環保署也將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第二批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實施對象為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連鎖速食店以及有店面的餐飲業等。環保署強調;將以第一批實施經驗,動員全體同仁與地方環保機關,務必加強宣導溝通,以期政策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