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籍「德翔台北」貨輪於105年3月10日擱淺,環保署油污染現場應變中心持續開設於新北市石門區公所。今天上午環保署符副署長與海巡署龔副署長至現場勘查,發現海岸有些許油花,立即動員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第二海岸巡防總隊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人員至現場進行油污清除。
環保署表示,經上午空拍照片顯示,船體已有裂縫,未來不排除有斷裂之虞,本應變中心嚴密監控,請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各機關單位參考本中心溢油模擬結果,立即採取預防及應變措施,並視現場狀況立即投入應變能量執行清除污染應變作業,並進行相關受污染之證據保全。
環保署會中限期船東於明日(3月12日)上午8點前完成油污一旦洩漏可能影響的敏感區域應變防護布署與啟動現場作業,包括老梅綠石槽景觀區、石門漁港、核一廠進出水口、草里漁港。違反者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2條暨同法第49條規定予以處分,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署另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2條啟動海洋污染清除開口合約,調用工作平台船及油駁船儘速執行抽油,以降低污染外洩風險。並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3條相關規定調用台塑石化公司麥寮海洋號及中油公司桃油六號除污船至台北港待命,所有污染預防措施所衍生的相關費用由船東負擔。
各單位在進行相關應變工作時,務必以安全第一為最高指導原則。環保署本於海洋污染防治主管機關權責,結合各機關單位能量,共同進行相關海洋油污染應變工作,以保護海洋環境及維護海洋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