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社會各界及國會均關切「深澳發電廠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廢止作業之辦理進度,環保署特予說明。
經濟部於107年10月19日轉送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廢止「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1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結論」,環保署表示,因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並無廢止審查結論之相關規定,但是實務上確實有需求,且行政法院已有相關判決認為環評審查結論屬行政處分,該署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於104年7月2日作成函釋,就不繼續實施開發行為之案件,訂定其辦理程序。
環保署說明,該署於今日收到經濟部公文後,依前述函釋所定之廢止環評審查結論程序,已排訂於下週二(10月23日)進行現勘,後續將依程序儘速辦理公告廢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