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鄉民為了爭取將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開放為一般交流道,坪林鄉公所在今天舉辦「公民投票」,結果多數鄉民贊成開放交流道,對於這件事,我在這裡要嚴正表明,維護大台北地區四百萬民眾飲用水的安全是環保署最優先的考量,坪林鄉民眾公投的結果不能改變環保署執行公權力的決心。
北宜高速公路是在民國八十年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當時環保署就已經決定,為了避免妨害台北水源特定區水量的涵養、流通及水質污染,北宜高速公路不應該在坪林設置交流道。後來,交通部表示北宜高速公路需在該兩座長隧道間(坪林附近)設置管理中心及提供快速救護或緊急疏散之車輛專用匝道,但承諾不設置一般交流道。
後來因為當地民眾要求將專用道變更為一般交流道,環保署也同意讓原本只提供緊急救護或疏散使用的專用道,開放給坪林鄉民自由進出,因此坪林鄉民對外宣稱,北宜高速公路通過坪林,他們卻無法利用北宜高速公路,並不是事實。
但是坪林鄉民為了發展地方觀光,還是不斷要求將專用道申請變更為無任何管制的一般交流道使用,交通部國工局在九十年四月及九十二年一月先後兩度提出坪林專用道開放為一般交流道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環保署審查。但環評委員會專案小組認為,開放為一般交流道任由外地民眾自由進出坪林地區,遊客、車輛勢必遽增,各種商業行為,包括餐廳、民宿、露營區等將到處林立,甚至形成濫墾、濫建,這些都是非常難以控制的污染源,對當地河川水質將造成龐大負擔,翡翠水庫水質勢必惡化,而國工局所送的資料無法說服環評委員,坪林專用道開放為一般交流道後是否足以維護水源水質,因此兩度被專案小組退回。換句話說,坪林交流道並沒有通過環評審查。
雖然今天坪林鄉公所舉辦「公民投票」,大多數鄉民贊成將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開放為一般交流道使用,但是環保署最優先的考量是維護大台北地區四百萬民眾的飲用水安全,因此我們會堅決捍衛環評審查不開放交流道的決定。對於當地民眾因為地方發展受限所遭受的損失,環保署會請相關機關給予合理之補償,以兼顧當地居民的權益。
身為環保署長,我在這裡要特別強調,環保問題是專業問題,環評審查是非常專業的審查,民意不能凌駕專業,公投也不能推翻環評。在環評審查中,開發案對於環境的影響是最主要的考量,地方民意只是評估的參考之一,並沒有絕對的影響力。每一件環境影響評估案件都是環評委員會的學者專家經過獨立、專業、客觀的審查,而且環評是合議制,所有結論都是由環評委員共同決定,不是任何個人或團體所能左右,環評審查結論絕對有它的獨立性和客觀性。環保署是環境影響評估法的主管機關,執行環評法的結論,是環保署的職責。
對於坪林鄉民眾以為可以透過諮詢性公投爭取開放交流道,我覺得非常遺憾。同時,我們也非常擔心政府如果舉辦諮詢性公投將會造成骨牌效應,誤導地方民眾以為可以用民意壓力來改變環保署的政策,這種趨勢一旦成形,將會是台灣環境災難的開始,環保署絕不樂見這種情況發生。因此,我在這裡要鄭重聲明,針對環保議題,環保署不贊成政府舉辦沒有法源依據的諮詢性公投。任何地方的民眾如果是在沒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針對環保議題舉辦所謂諮詢性公投,或其他形式的民調,無論投票結果如何,環保署都不會據以執行。
至於未來如果立法院通過公投法,環保署當然必須接受公投的結果,但是為了防範民眾濫用公投來推翻環評結論的後遺症,環保署主張在公投法中針對環保議題納入一些限制性條款。這一點在未來立法院討論公投法時,環保署會適時提出我們的意見。但是在公投立法之前,環保署會盡一切力量來維護環評法的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