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物槽車所載運之物品,大部分具有高危險性,如因槽車管理不當,或因駕駛不當,或因路況不熟,而致意外事故,中部地區一年來已陸續發生6件槽車翻車事故,對於道路兩旁住家的安全及環境造成嚴重的威脅,所幸在消防單位、環保單位緊急應變得宜下均能化險為夷,惟環保署仍呼籲業者應妥善管理化學物質運輸車輛,並要求司機小心駕駛,以免對運輸路線沿線之住家及環境造成潛在危機,而致增加社會成本的支出。
根據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大隊的統計,發生槽車翻車事故的主因大部分是司機長時間駕駛,注意力降低,以及對路況不熟所引起,例如短短半年間由台化公司所委託之運輸公司,分別在台17線49公里與43公里附近即連續發生2次翻覆事件,最近一次發生在94年1月2日晚間,槽車載運鄰二甲苯至台中港時,即因司機打瞌睡且路況過彎致槽車翻覆於彰化縣福興鄉麥嶼厝橋南下車道,並發生大火燃燒,經各單位搶救處置,天亮時現場才清理完畢。
事後所造成之污染事實,雖然彰化縣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對運輸業者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但為避免類案再發生,耗損社會成本,環保署已要求台化公司提出安全及緊急應變改善對策,重點包括針對各類槽車(含承攬商)加強管理措施,並由該公司儲運處排定槽車體檢計畫表,實施自主檢查,要求備妥緊急應變器材於固定車輛,加強槽車運送之安全管理,並加強槽車司機之交通安全教育訓練,並嚴格要求司機提升行車時的注意力等,以降低甚或完全避免意外事件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