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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台南縣嘉南加油站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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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任秘書室 ]

環保署於十月中旬公告台南縣六甲鄉嘉南加油站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是第一個加油站類型的整治場址。環保署說,後續將嚴格要求污染行為人進行相關調查與污染整治,該場址土地也將被禁止處分登記。

嘉南加油站是在九十一年五月的時候,因附近的台電人孔出現浮油而被發現,經過環保局查證,確認該站地下水中苯、甲苯及萘,都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台南縣政府在九十一年七月將其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限期提出污染控制計畫進行改善。今年改善期程屆滿後,經過縣環保局的查證,苯的濃度仍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達到需公告為整治場址的條件,經台南縣政府依法提報環保署,由環保署在日前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目前全國共有十處加油站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其中彰化縣西門加油站已經在去年完成改善,公告解除列管,其餘八處改善期限也將於年底前陸續屆滿,如仍未能完成改善,亦將公告為整治場址。

環保署呼籲目前已發生污染的加油站,應儘速完成改善,切勿抱持拖延心態,否則後續處理成本將增加,並會影響加油站的聲譽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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