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仁溪非法熔煉廠拆除工作已告完成,經環保署針對現場遺留之廢棄物進行採樣檢驗結果,發現有部分廢棄物,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環保署已要求地方環保局確實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嚴格督促相關業者妥善清除處理,以防二次污染。
環保署本次主要針對現場熔煉廠的熔煉渣、集塵灰等疑似有害廢棄物進行採樣,共採得二十份樣品,依毒性化學物質溶出試驗報告結果,共有七份樣品,其重金屬鉛及銅溶出量超出國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規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至於揮發性有機物質部分,僅檢測出三種(苯、三氯乙烯、苯乙烯),但濃度甚微,皆小於0.001mg/Kg,未超出標準。據瞭解,這些熔煉渣及集塵灰,主要是由業者熔煉製程及空污集塵設備所產生,基本上已不具熔煉再利用價值。其中鉛及銅溶出量普遍超出法規值甚多,如不當處理,有污染環境之虞,也是這些業者過去污染環境主因之一。
因此,環保署除將檢驗結果通知地方環保局之外,亦已要求地方環保局嚴格督導相關業者妥善清理。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這些拆除後廢棄物,業者負有清理責任,如果不妥善清理,環保機關可代為執行並進行求償。此外為防範這些非法業者死灰復燃企圖再度營運,環保署也將繼續加強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