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已預告「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修正草案,在落實空氣品質改善並兼顧車主生計的前提下,調整補助策略,希望進一步落實大型柴油車之汰舊換新。
為改善移動源造成之PM2.5空氣污染,環保署參考國際間推廣濾煙器之作法,於106年8月8日發布「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補助3期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
本辦法於106年8月8日發布施行後,迄今未修正,本次修正除配合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之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其授權依據之條次外,另滾動檢討執行成果,並參採各界建議,增加燃油控制系統調修補助及擴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補助,協助車主選擇符合實際需求之改善污染措施,落實移動源改善污染,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並將名稱修正為「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修正草案。
環保署除了補助民眾調修車輛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污染防制設備外,也積極研議協助民眾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新車(即低利信貸)、補助老舊車輛汰舊換車,以及協調主管機關檢討減徵新車稅賦等多元協助方案中。
環保署表示,已彙整各界意見,規劃提供車輛調修、加裝污染防制設備、汰舊換新及利息補貼等多種協助方案,將陸續公告實施,車主將可以依照需求,選擇適合的改善措施,在兼顧生計的前提下,共同改善移動源空氣污染。
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7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為修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