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多元改善空氣品質,環保署與經濟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透過補助或多元輔導改善方案等推動鍋爐改善工作,截至今(108)年10月底,已共計推動1,970座工業鍋爐改善,達目標2,090座之94%、1,180 座商業鍋爐改善,達目標數800座之147.5%,其中工業鍋爐改善由經濟部負責推動,環保署則負責推動商業鍋爐改善,在各地方環保局協助推動下。預估完成前述行動方案之鍋爐改善,每年可減少空氣污染減量3,900公噸硫氧化物、1,700公噸氮氧化物與360公噸粒狀物的排放。
環保署表示,為加速鍋爐汰換並強化污染排放減量,採行政管制與補助並行之方式推動,環保署於107年9月19日訂定發布「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既存鍋爐於109年7月1日符合標準,係為促使鍋爐使用業者施作防制作為,改善鍋爐之方式並不僅限於燃料改為天然氣,可由源頭燃料、燃燒技術、污染防制三面向著手改善。如既存鍋爐有工程施作改善時間較長問題,鍋爐標準已有訂定延長2年之改善時間(最長至111年7月1日前完成改善),環保署也提醒有展延需求業者,應於109年4月1日前依規定檢具改善規劃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定改善期限。
此外,環保署與經濟部均有編列經費補助鍋爐改善或輔導推動,亦進行鍋爐現場訪視工作,提供燃燒技術、污染防制改善作法給業者參考,以協助改善。為促使產業能順利完成改善工作及降低對產業之衝擊影響,經濟部已協助工業鍋爐用戶、相關政府單位與天然氣供氣廠商間建立協處平台,透過該平台運作,使產業面臨之實際改善困難與施工價格偏高等問題能適當反映相關單位,尋求解決方式。經濟部工業局對於所轄工業區廠商亦加強輔導改善,工業區內已完成改善或進行改善中之鍋爐達1,502座,占區內鍋爐座數約87%。若以鍋爐燃料改善樣態分析來看,工業鍋爐以改為氣體燃料(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居多,改為柴油次之;至於商業鍋爐則因規模較小,以改為使用電力為主,改為氣體燃料次之。
環保署將與經濟部持續攜手推動鍋爐改善,減少燃料燃燒排放空氣污染物情形,降低經濟發展所衍生之環境負荷,以達成持續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