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正研擬以法令公告規定飲料店業設置廢容器回收設施,提供民眾更方便、多元的資源回收管道,減少一次用飲料杯遭隨意棄置的機率。該署近期內將與相關業者進行研商。
環保署表示,近年來消費者普遍購買外帶式飲料,大量使用一次用飲料杯,以連鎖外帶式飲料店為例,每年即使用7.8億個。近年來常有民眾或民間團體反映,一次用飲料杯使用後如遭隨意丟棄,常導致排水溝渠阻塞;於河川中漂流後,則可能堆積於河岸、海岸亦造成景觀及生態環境的破壞。因此,該署評估研訂加強回收措施,以減少一次用飲料杯於環境中流布的機率。
環保署說明,一次用飲料杯材質包含紙、PP及保麗龍等,皆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民眾於家中應將其分類放置於資源物中,做好垃圾分類工作。此外,目前計有量販店業、超級市場、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十大行業需設置廢容器或廢乾電池資源回收設施,提供民眾便利的資源回收管道。
然而一次用飲料杯使用量大,且購買外帶式飲料常為外出民眾臨時起意的消費行為,若未找到資源回收桶,則可能隨意棄置而影響環境衛生,因此環保署參考現行十大行業需設置資源回收設施的模式,擬公告飲料店業設置資源回收設施,提供外出民眾另一個一次用飲料杯的回收去處。該署表示近期將依法制作業程序,邀集相關業者召開公聽研商會議,預計年底前公告相關實施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