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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廢五金處理廠收受被竊電線電纜,環保署加強稽查回收及處理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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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8-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日前派員稽查南部地區廢五金處理、清理機構及資源回收廠,清查廠商是否非法收受不明來源之廢電線電纜,以杜絕被竊之電線電纜流入,防止廢五金處理廠成為銷贓管道。

近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配電線電纜大量遭竊,為防止被竊電線電纜線贓物流入廢五金處理廠,環保署配合內政部「防治電纜偷竊小組」成立稽查專案加強查緝廢電線電纜流向,第一階段為加強稽查廢五金處理、清理機構及資源回收廠,再來將加強稽查容易銷贓之舊貨業及資源回收商。

南部地區有多家混合五金處理及資源回收廠,大部分位於高雄縣大發工業區內,經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此次專案稽查37家,發現尚無收受不明來源之廢電線電纜之情形,惟發現有3家廠商於未確實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情形及處理時間,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告發處分。

南區大隊鄭重呼籲廢五金處理及資源回收廠,千萬不要收受不明來源電線電纜,如經查獲將依法告發,如情節重大不排除撤銷其處理許可證。舊貨業及資源回收商如遭發現收受或處理(剝皮或熔煉)不明來源電線電纜,除由警察單位以收受贓物罪移送法辦外,其行為也涉及未取得核可文件從事清除處理業務,環保署除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告發罰鍰6萬元至30萬元外,並將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刑責移送法辦,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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