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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告訴你檢舉短漏回收清除處理費獎金怎麼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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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0-07-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你知道政府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係推動回收再利用體系的重要基礎嗎?少數責任業者短漏報繳回收清除處理費,不但對誠實申報繳費的業者不公,也間接削弱了保護環境的力量,民眾勇於檢舉,不但落實公平正義,更是對整體環境友善的表現。

依環保署已修正的「獎勵民眾檢舉責任業者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實施要點」,檢舉人僅須提供一項以上所列舉之具體證據或資料,如:責任業者之進口報單或有關進口資料之文件、進(銷)貨相關資料、生產相關資料、產品規格表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等供查核。檢舉案件如經查明屬實,可於違法逃漏的責任業者完成補繳後,獲得相當於補繳金額20%的檢舉獎金。

環保署表示,為防止責任業者短漏報繳回收清除處理費,落實「污染者付費」及「誠實申報」原則,每年均查核責任業者營業量及進口量相關帳籍憑證,迄99年止共查核1萬餘家,查獲短漏報回收清除處理費總金額達43.9億元,惟面對1萬3千多家已登記責任業者,且每年以7至8百家速度增加,環保署需要民眾協助監督責任業者是否依法登記申報及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

環保署表示,民眾不必擔心提供的檢舉事證或身分曝光,因為環保署皆以密件辦理,民眾可勇於檢舉,就有機會領到一筆可觀的獎金。

針對回收清除處理費申報、繳納及短漏檢舉相關問題,民眾可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705888洽詢,或上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查詢(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epa/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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