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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燈節電池回收三部曲--「購買電池認標誌、剩餘電力要利用、使用完畢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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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8-02-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元宵賞燈為延續農曆春節之後令人矚目的盛會,2009年以值年生肖「牛」為元宵燈節主軸,在全國各地大型燈會盛大登場,不少的機關團體及企業為增添元宵年節喜慶,設計製作了各式的應景提燈贈送給民眾,而這些應景提燈大多是利用乾電池提供發光電力,環保署特別呼籲,使用後的廢乾電池要妥善回收,以避免不當廢棄影響了環境品質及民眾健康。

環保署指出,市售乾電池種類繁多,民眾選購乾電池除了考慮價格及實用需求外,更應慎選有回收標誌「 」的電池及產品包裝明顯處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的字樣產品。

元宵燈節過後,許多提燈裏的乾電池電能並未耗盡,環保署特別提醒,可將乾電池取下裝配到其他合適的電子產品上使用,除可善加利用能源,亦可避免因放置過久造成電池液外漏,導致提燈電子裝置受損情形發生。

環保署表示,民眾使用提燈所產生的廢棄乾電池,應妥善回收,除配合活動主辦單位提供的回收設施外,亦可收集後送到住家附近的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設有廢乾電池回收筒的地點回收,或是送交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環保署特別呼籲,乾電池使用三步驟:「購買電池認標誌、剩餘電力要利用、使用完畢需回收」,請共同為環保盡一份心力,您的舉手之勞,就能留給我們的子孫更潔淨的生活環境。

該署表示,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乾電池相關資訊,可撥打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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