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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電腦回收,環保署成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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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1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行政院環保署自八十七年六月開始回收廢資訊物品(含個人電腦主機、監視器、筆記型電腦、印表機)以來,回收系統已具成效,除三家處理廠運作良好,產能及再生料品質均有提昇外,回收量亦呈穩定成長。

環保署表示,在執行廢資訊物品回收政策初期,為提昇民眾回收意願,設計消費者補貼費的誘因機制,如消費者主動報繳廢資訊物品,皆可獲得每單位一百元的消費者補貼,在養成廢資訊物品是可回收的觀念,及配合各清潔隊資源回收日的回收體系已健全的條件下,為追求總體資源回收再利用成本極小化的目標,已將原多段補貼費率,整合成回收清除及處理二段補貼費率;原消費者補貼費已納入現行的回收清除補貼費率中,逆向回收點及回收業得視回收市場可自行決定是否補貼及補貼金額多寡給與消費者。

環保署說,現行廢資訊物品補貼政策係補貼回收業、處理業的回收處理淨成本扣除再生價值的不足處,原補貼消費者的一百元獎勵金因階段性任務達成,已於九十一年起取消。事實上,廢資訊物品在取消消費者補貼費後,經稽核認證的回收處理量至九月底已達一百一十八萬件,接近去(九十)年全年度整體的回收量一百二十五萬件,回收成效良好。

現階段民間存在的回收市場,係針對仍堪再使用、尚未失去原功能的舊電腦,經整修後,販售至仍具較低階電腦市場的地區,環保署表示,該部份並不需要利用高補貼費用將其競爭至回收體系內。但凡不堪用的廢電腦,環保署除希望運用符合成本有效性的經濟誘因,導引廢電腦進入回收體系妥善處理外,亦表示將針對違反相關環保法令的業者,加強稽查等工作,避免二次污染的產生。

環保署強調,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洽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希望全民參與資源回收,讓資源永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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