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辦公室/楊慶熙執行秘書
中國時報98年7月1日第10版刊載中華公共財務協會副秘書長曾志超先生投書「節能減碳 態度決定高度」乙文,對其中誤解處,特撰述澄清文稿向社會各界說明。惟中國時報版面有限,僅摘錄部分於7月3日刊登。為解讀者疑惑,特將澄清文稿全文揭露於下:
為保持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未來的國際談判空間,前政府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中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即未將我國減量目標及期程納入條文規範中,新政府自始即支持此項做法,並未自立法院撤回該草案。報載提及「原本政府已將上述目標訂於『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中,想不到在六大工商團體的反對下,竟然取消減量目標與時間表的規定」乙節,實為誤解。
新政府行政院於2008年6月5日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已明確揭示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期程。以燃燒排放的主要溫室氣體二氧化碳而言,將於2016至2020年間回到2008年排放水準(257百萬公噸/年)、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水準(214百萬公噸/年),於2050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的50%(107百萬公噸/年)。此目標若達成,相當於我國2025年排放(214百萬公噸/年)較2005年排放(也是257百萬公噸/年)減少17%,比美國剛通過法案所定於2020年排放較2005年排放減少17%的目標晚5年達成;我國2050年排放目標較我國2005年排放減少約60%,亦較美國所訂減少83%的目標寬鬆。但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佔全球排放總量的1%,而美國佔全球的25%,且美國長期以來排放於大氣中而仍然存在於大氣中,持續影響地球溫度的二氧化碳數量遠大於任何其他國家;美國為京都議定書要求減量的國家,我國以未被要求減量的非附件一國家身份,卻是全球第一個主動宣示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期程的非附件一國家。我國所定目標雖較美國稍為寬鬆,但以我國幾無能源自給率,又有甚差的再生能源自產環境及較低的技術研發能力,我國所面臨的挑戰遠比美國嚴峻。
新政府劉內閣積極投入達成減量目標期程的方向努力,包括對於台電公司近期辦理電廠開發案或變更案環境影響評估時,環保署將要求台電依據行政院「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所訂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期程,承諾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及需求面管理,使台電自己的整體二氧化碳排放總量,須於2016至2020年間回到2008年水準、2025年回到2000年水準,及2050年回到2000年一半的水準。台電公司須積極使用再生能源、增加低碳天然氣使用、加速電廠汰舊換新提高發電效率、未來及時引進已成熟的淨煤及碳捕捉封存技術、推動電價合理化、改善電網結構以減少輸電線路損失及持續推廣節約用電等具體措施,必要時於國內外經營碳權及進行碳交易方式取得抵換額度,以達成所承諾的目標。全民須付出的成本是,若全國或用戶不能配合逐年降低能源的需求時,未來將面臨因此逐年升高的電價與用電支出。
其他努力包括,行政院推動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的具體行動方案,依據立法院甫於6月9日及6月12日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實施節能減碳獎勵及輔導措施、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等多項溫室氣體減量及綠色能源因應策略,並將針對相關電器、交通、建築等方面訂定相關之能源效率標準。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的大方向是,建構「高效率」、「高價值」、「低排放」及「低依賴」二高二低的能源消費型態與能源供應系統,由能源供應面的「淨源」與能源需求面的「節流」做起,引導國內製造業向高值化及低碳化發展之目標。
去年因為油價高漲、金融風暴、政府提高油電價格及台電配合提出省電折扣與經濟部鼓勵採購節能設備等優惠措施,我國2008年我國燃料燃燒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歷年來首度發生負成長,且較前一年減少高達4.4%。節能減碳的態度的確可決定成就的高度,新政府必須採取積極態度面對嚴峻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