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因應世界先進國家潮流,於去年設置36個細懸浮微粒自動監測儀器,將逐年建立我國細懸浮微粒基本資料。根據該署歷年來監測結果顯示,懸浮微粒(PM10,粒徑小於10微米)是造成台灣地區空氣品質不良主因之一,而細顆粒懸浮微粒(PM2.5,粒徑小於2.5微米)較粗顆粒懸浮微粒更容易深入人體呼吸器官,對健康影響更大。
環保署表示,美國於1997年7月增訂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標準,而各先進國家亦進行相關監測研究,國內則由環保署首度開始全面進行PM2.5連續自動監測。鑑於細懸浮微粒為美國等先進國家新增指標污染物之一,國內環保團體亦建議空氣品質的把關應由懸浮微粒進步為細懸浮微粒,因此,該署今年起亦規劃於空氣品質監測站網(76站)全面設置細懸浮微粒自動儀器,以充分掌握我國細懸浮微粒現況,建立更完整空氣品質資料。
根據研究指出,細懸浮微粒主要來自氣狀污染物反應生成,如硫酸銨及硝酸銨等鹽類,另外機動車輛排氣等也是成因之一。為建立細懸浮微粒基本資訊,該署於民國93年於各大都會區、東部及外島地區共36個空氣品質監測站中設置細懸浮微粒自動監測儀器,亦自93年12月正式運轉。
經93年12月初步監測結果,不同地區細懸浮微粒占懸浮微粒比例亦不盡相同,情形如下:
北部都會區(台北縣新莊站)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為46mg/m3;細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為22mg/m3,占48%。
中部都會區(台中市忠明站)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為79mg/m3;細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為52mg/m3,占66%。
南部都會區(高雄縣林園站)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為121mg/m3;細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為77mg/m3,占64%。
東部地區(花蓮及台東站)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分別為39mg/m3及43mg/m3;細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均為19mg/m3,分別占48%及44%。
外島地區(馬祖、金門及澎湖站)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分別為57mg/m3、96mg/m3及43mg/m3;細懸浮微粒月平均濃度為36mg/m3、55mg/m3及26mg/m3,分別占63%、57%及55%。
由於目前僅有一個月監測資料,對於粗、細懸浮微粒的關係仍有待將來累積較長時間,方能提供更多的有關訊息,以作為訂定國內相關標準及管制決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