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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公私立學校的餐廳將禁用各類免洗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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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9-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繼本(95)年7月1日政府機關餐廳禁用各類免洗餐具後,自9月1日起,公私立學校的餐廳也將跟進,內用飲食將禁止使用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除了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之外,也不可以提供免洗筷、湯匙、刀、叉、攪拌棒等,只要是「使用一次就丟」的餐具,無論任何材質都不可提供;若是外帶者,則不能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且外帶的免洗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皆未管制。違反規定者,第1次將給予警告,並限期改善,而對於第2次稽查仍違規者,則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依據環保署統計,政府部門餐廳自7月1日起實施內用飲食禁用免洗餐具,各縣市環保局針對572家政府部門餐廳,7月份共計稽查746場次,其中有6家違規遭開立警告單,經限期改善後複查皆符合規定。9月1日起將針對公私立學校餐廳開始稽查,每個月將會至少稽查轄內列管對象數量的15%。

環保署表示,過去大眾普遍認為免洗餐具較為衛生,但近年來餐具清洗環境已比過去進步許多,且近年來餐具清洗服務產業亦已逐漸發展,已從單純的清洗機具租賃或買賣,發展到將餐具回收至清洗工廠清洗之「離場清洗」方式,針對部分場地較小無法設置餐具清洗設備的餐廳,提供餐具清洗的另一種選擇。此外,行政院衛生署於「食品衛生標準法」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相關條文,亦已針對餐具、餐飲業衛生標準有明確之訂定,並已訂定「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等,以確保清洗餐具之衛生安全。因此,相較於部分漂白劑殘留過多的免洗筷,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反而更加衛生且環保。

有關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的相關規定,環保署已建立專屬網站(網址:http://211.20.123.92/9511/),內容除了法規條文之外,亦提供餐具清洗服務業者清單與聯絡方式,以供管制對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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