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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推動高屏空污總量管制及抵換交易制度 展現改善空氣品質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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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4-06-2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為讓民眾生活獲得更多保障,環保署會同經濟部將於6月30日公告實施「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環保署說,總量管制是一項兼顧經濟誘因及污染減量的嶄新作法,將使高屏地區空氣品質早日獲得改善。

環保署表示,高屏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程為3年,一開始將先要求既存的工廠先申請認可其排放量,以作為該制度工作推動之基線,且當認可排放量達一定量時,即應削減5%。另外,公告實施後新設或變更達一定規模的工廠,更必須取得足夠抵換污染物增加的量後才能進入設廠,這將確保總量管制推動後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能逐步削減。

總量管制實施後,也將引進污染物排放量交易買賣制度,只要工廠在採行具體防制措施後,使其空氣污染物削減量大於指定削減量時,就可以把多出來的量予以保留或透過交易提供給新進的產業使用。此措施可鼓勵既存工廠積極自主管理減量,亦有助於未來該區產業結構之更新與轉型。

環保署說,除了針對工廠實施總量管制外,該署也將加速推動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設置空品淨區、淘汰二行程機車及補助新購電動二輪車等工作,從多面向著手改善高屏地區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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