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近日執行空品不良季節應變措施污染源查核,透過區域智慧空品感測物聯網(AIoT)掌握異常排放空氣污染物熱點,查獲臺中市某頗具規模烤漆業者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放許可證即逕行操作,且未設置妥善處理廢氣設施,將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有害廢氣排放於大氣中,影響區域空氣品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將可處罰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停工。同時若排放屬公告之有害空氣污染物且超過法規排放限值,足以生損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者,更面臨刑責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
每年秋冬季節時,無論是位於東北季風尾流弱風區的中南部地區,或是冷高壓南下大環境風場轉東風時位於背風側的西部地區,都會因為擴散條件不佳而導致季節性空品惡化,環保機關也在此期間加強各項空品管制措施,以減少環境污染負荷。
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空品不良季節期間,除透過煙道連續監測系統遠端監控中部地區大型事業污染排放狀況及查核事業依空氣品質惡化防制計畫執行減排措施情形外,並透過區域智慧空品感測物聯網(AIoT)掌握異常排放空氣污染物熱點,再經巡查及以科學儀器辨識,掌握到臺中市大甲區某事業並進行查核,查獲該頗具規模的烤漆業者以倉儲名義私設廠房,卻從事大型物件烤漆作業,並將製程產生之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經妥善處理即逕行排放於大氣中,又查到該業者使用含甲苯及二甲苯之有機溶劑及塗料用量已達到應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規定卻未依規定申請,將依法處分並令停工。環境管理署重申,工廠若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所規定應取得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應檢具符合相關規定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及取得操作許可證,並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未依法取得許可證者不得從事作業。
環境管理署表示,臭氧對呼吸系統具刺激性,且為近年空氣品質不良之主要污染物種之一,又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為臭氧產生之前趨物種,為環保機關加強管制排放之重點項目,環境部已公告甲苯、二甲苯等揮發性有機物屬有害空氣污染物,倘排放超過法規限值,足以生損害於他人之生命、身體健康者,除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管理署再次呼籲,事業應做好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依照法令規定營運。在空氣品質不良的秋冬之際,該署將持續強化管控空氣污染物高污染潛勢熱區事業,透過智慧物聯網及運用科技工具進行污染源管理管制,減少環境負荷及保障民眾健康;該署亦將持續與地方環保機關合作採取相關管制措施及聯合應變作為,以維護區域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