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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聽基層的聲音!署長張國龍親赴桃園向200位清潔隊員致意!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開罰前夕,環保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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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3-3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即將於4月1日起正式開罰,垃圾未分為「資源」、「廚餘」及「垃圾」三大類,將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之罰鍰。為向民眾加強宣導,環保署於今(31)日全署一級主管總動員至全國25縣市,與縣市首長、地方環保稽核人員及清潔隊員一同進行線上宣導及破袋稽查,以宣示達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決心。

環保署長張國龍也在開始進行「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線上稽查及宣導活動前,特別先到桃園縣八德市公所清潔隊,由桃園縣副縣長黃敏恭、八德市長何正森及桃園縣環保局長蘇俊賓陪同,向基層的環保清潔人員致意,感謝清潔人員平日風雨無阻,辛勤投入環境保護的工作,讓民眾擁有乾淨亮麗的環境。

張國龍署長表示,清潔人員總是站在維護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線,穿梭大街小巷,清運垃圾及清掃道路,工作時間常為清晨或半夜,辛勞程度及風險都較其他行業為高。對基層的環保清潔人員而言,平時除了要執行垃圾清運、資源回收、清掃街道等長期廢棄物清理工作外,在過年期間、環境清潔週或政府推動大型活動時的廢棄物量大增,都讓清潔隊同仁工作量加重。且環保署近年來推動「全分類,零廢棄」工作,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除應定點定時到達外,對於民眾排出的垃圾是否確實分類,還須進行破袋檢查與稽查告發的工作,都使得環保清潔人員的工作比起過去來的複雜與辛苦。

張署長指出,依照環保署的政策,桃園縣是屬於第2階段,但由於桃園縣相關準備工作進度超前,去年4月已經提前執行垃圾強制分類稽查、勸導工作,而且在今年4月1日開罰前,就全局總動員去全縣的每一條垃圾收集路線進行稽查勸導工作,為就是讓民眾早日養成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好習慣。

張署長強調,推動「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處罰不是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好習慣,從源頭減量,將資源循環再利用。民眾將廢棄物交給清潔隊員或將廢棄物直接丟進垃圾車前,如果被發現沒有依規定分三類,稽查人員仍會先勸導要求當場改善,重新分類後才能丟進垃圾車。只有對於少數執意不願配合分類的民眾,才會藉由稽查處分方式,導正其配合進行垃圾分類工作。環保署也提醒民眾及社區、學校、機關務必做好垃圾分類工作,以避免受罰,未來仍會加強勸導,以利大家養成資源回收的良好習慣及回收的觀念。

另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則到台北縣由縣長周錫偉、環保局長陳長裕陪同參加垃圾強制分類稽查勸導活動。張子敬副署長表示,台灣長期推動資源回收及垃圾不落地等政策,已為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打下良好基礎,且各地方清潔隊已在回收管道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所以環保署將過去以軟性宣傳、勸導方式,改採以強制方式要求少數不願配合分類的民眾進行垃圾分類。這主要考量台灣地小人稠,垃圾分類實需民眾的配合。同時為考量民眾配合意願及貯存空間,分類方式以簡便為宜,故要求民眾把垃圾交給清潔隊或將投入垃圾車前,要先區分為「資源」、「廚餘」及「垃圾」三大類,從源頭減量回收,這也是最有效也最省成本、省能源的方式。

此外,該署林達雄副署長及董德波主任秘書也分別到雲林縣及台南縣進行線上宣導及破袋稽查,全國25縣市於今天同步進行宣導及稽查,其中台北縣(周錫瑋縣長)、彰化縣(卓伯源縣長)、南投縣(李朝卿縣長)、嘉義縣(陳明文縣長)等都有由縣市首長代表進行宣導及稽查活動。

環保署表示,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95年1月開始正式實施,第2階段實施的15個縣市,經統計95年1月至2月平均垃圾清運量較94年同期月平均減少39,463公噸,減量率超過一成(13.34﹪);資源回收量95年1月至2月較94年同期月平均增加16,072公噸,增加率將近三成(27.82﹪);廚餘回收量95年1月至2月較94年同期月平均增加5,345公噸,增加率超過三成(32.5﹪),顯示經執行機關的稽查及民眾的分類配合,已大幅提昇資源及廚餘的回收量。稽查成果方面,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實施縣市於95年1月至2月共稽查2,669,777件,合格件數2,321,807,合格率約86.97%,以及勸導件數347,957件,勸導率約13.03%。

環保署強調,「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第1階段自94年1月1日起已有10個縣市率先開始推動,第2階段則從今(95)1月1日起全國實施。民眾在垃圾排出前,應區分為「資源」、「廚餘」及「垃圾」三大類,稽查人員會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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