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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頒發獎金,表揚金門金沙水庫老鼠藥事件舉發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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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行政院環保署管考處處長楊之遠今(23)日專程赴金門,代表環保署署長張祖恩表揚並頒發獎勵金15萬元,給予發生在今年6月喧騰一時,金門金沙水庫上游光前溪遭棄置老鼠藥事件舉發有功的黃姓民眾,並肯定金門縣環保局對該事件的有效處置。

金門縣黃姓民眾於本(93)年6月21日上午,向金門縣政府檢舉金沙水庫上游野溪遭棄置老鼠藥,金門縣政府自來水公司及環保局等有關單位據報後即派員處理,共計打撈5公斤裝2大包、2百公克裝85小包的伏滅鼠農藥,金門縣環保局並採水樣於22日派專人送由環保署檢測,採樣地點分別位於遭棄置伏滅鼠農藥地點上、下游,在金沙水庫上游光前溪二個攔河堰之間,同時,金門縣政府立即緊急抽乾攔河堰處的水量,以防杜污染情事發生。

環保署於案發第一時間即掌握相關訊息,該署 張署長指示緊急因應妥處並儘速公布檢驗結果,經該署環檢所檢驗結果,所採水樣皆未發現有伏滅鼠成分,環保署立即在23日發布新聞說明檢測結果,並籲請民眾可以放心,金門縣民至此終可放下心中大石。同時各級環保機關將持續加強水源區污染的稽查、取締,以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

環保署表示,由於黃姓民眾見義勇為主動檢舉,並引導金門縣環保局人員迅速至現場處理,經金門縣政府及環保署相關單位適時處置,避免該毒鼠藥污染水質及對環境、人畜的傷害,並喚起社會大眾對飲用水水源水質污染的重視。環保署日前特召開「獎勵民眾舉發污染案件評審會臨時會」審查通過頒給獎勵金15萬元。

為獎勵民眾愛護環境舉發污染源,避免發生重大危害環境事件,環保署訂有「獎勵民眾舉發污染案件實施要點」,以鼓勵民眾見義勇為,熱心舉發環保污染案件,維護環境品質。民眾舉發污染案件只要符合該要點規定的情形者,各級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得填具推薦書,報請環保署辦理審核、獎勵。

環保署指出,隨著社會發展與科技進步,各類環保問題日趨繁雜,必須藉由民眾對社區或地緣的熟悉與參與感,檢舉污染案件,尤其一般人員罕至地區,若有民眾主動檢舉將可發揮事半功倍的成效。

環保署呼籲民眾多注意周遭的環境,如發現環境污染事件,請逕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全國環保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署網址:http://www.epa.gov.tw),並提供照片或其他可資佐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將有機會獲得5千元至20萬元的檢舉獎金。不過,環保署提醒民眾,檢舉時別忘了留下身分資料;否則,即使查證屬實,如環保局無「檢舉人」資料,亦無法推薦。環保署特別強調,關於推薦獎勵事件的作業,均以機密文書方式保密辦理,環保署籲請民眾放心舉發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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